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是河北省通信行业的主管机构,实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河北省委、省政府双重领导,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,依法对河北省通信行业进行监督管理。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为正局级建制。
根据国家授权,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有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对全省公用电信网、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;
二、负责受理、核发省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,会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、管理全省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;
三、保证公用电信网的公平接入和互联互通,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;
四、根据授权,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;
五、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、党政专用通信和应急通信等工作;
六、承办省委、省政府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通信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458号
邮编:050021
局办公室:0311-86699199
传真:0311-86039999
网站备案受理: 0311-81582202
电信业务许可受理、 码号资源业务受理:0311-86693334
通信建设业务受理:0311-86212840
电信业务经营情况年度检查:0311-81582208